東海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---成績複查時間、程序及申訴時間

成績複查時間、程序及申訴時間

  • 單位 : 網路組
  • 分類 :
  • 點閱 : 1479
  • 日期 : 2019-07-04

學期成績公佈後,學生如對成績有疑義時,至遲應於本校行事曆次學期上課開始日前檢具「學期成績複查申請單」及學期成績通知單,向開課單位(系、所、學位學程、室或中心)提請複查。
開課單位受理後轉授課教師查核,授課教師應於更正成績截止日前回覆複查結果並通知學生。
學生對複查結果如有不服,得於收到複查結果次日起三十日內,檢附相關文件及及影響其權益之事實,向本校學生申訴委員會提出申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