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重之紀念基金章程
一、宗 旨:獎勵學行優秀之東海大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學系(以下簡稱化材系)學生,並為國家培育人才。
二、基金來源:鄭重之先生之親屬、同學、好友及熱心人士共同捐獻。
三、基金之管理:交由東海大學管理,以定存方式儲存,每年以利息發放獎學金。
四、獎學金辦法:
1、本獎學金依當年利息所得發放獎學金。
(1)、於每學期初接受申請。
(2)、於每年三月發放乙次。
2、東海大學化材系學生事務委員會,評定受獎學生再提系務會議核定之。
五、申請資格:
1、東海大學化材系學生。
2、學期之學業、操行優良。
六、申請辦法:檢附成績單乙份連同填妥之申請表格,請向東海大學化材系提出申請。
七、本辦法經化材系系務會議認可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